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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通知

【通知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、转型发展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》(沪科规〔2021〕2号)、《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》(奉科〔2022〕11号),现启动2023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

一、支持方式



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,一般项目支持经费 15 万元/项,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 25 万元/ 项,项目经批准立项后,资助资金一般分两期拨付,全部资金应于验收通过后全额付清。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。

在同一年度,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。同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。已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,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新项目。同一家企业可享受市区两级创新资金项目累计不超过 5 次。

重点支持先进制造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及节能环保、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产业。



二、申报要求



( 一 ) 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,企业主要条件:

       1、职工总数不超过 300 人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;

       2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3000 万元,已完成的研发费用 总额不低于 30 万元,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%。

( 二 ) 申请创新资金重点项目,企业主要条件:

       1、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,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,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;

       2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至 2 亿元之间,已完成的 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20 万元,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%。

( 三 ) 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,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       1、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等业务,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,无知识产权纠纷;

       2、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
       3、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 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 号 )的有关要求,完成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。



三、申报方式



(一)网上申报

登录“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” http://fxkjxmxt.cn/website/(建议使用IE或谷歌浏览器),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项目申报书填报(可参考附件一)。

(二)纸质材料报送

1、具有水印的奉贤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;

2、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(附件二)或专项审计报告;

3、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(附件三);

4、涉及特殊行业的,需提供相关许可证;

5、相关附件资料(企业营业执照、2022年度财务报表、查新报告、检测报告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)。

企业将书面材料(推荐函、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)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、开发区、集团公司等主管单位,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。各主管单位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,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。



四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


1、网上申报时间:2023年4月6日—4月28日

2、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2023年5月8日

3、申报咨询:37188010   管老师、张老师

4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:20231082-891

5、各街镇、开发区、集团公司联系方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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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请点击:

附件二: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.doc

附件三:“研发支出”辅助账汇总表.xls

附件一: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.doc